碳减排支持工具来了!为何聚焦三大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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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8日,人民银行创设推出碳减排支持工具,支持清洁能源、节能环保、碳减排技术等重点领域的发展。碳减排支持工具是人民银行确立的绿色金融 “五大支柱”中的“激励约束机制”。通过低成本的专项再贷款激励措施,能够提高金融机构为碳减排提供资金支持的积极性,也能提高金融机构构建自身绿色体系的积极性。
碳减排支持工具的重点支持领域直达碳中和实现路径的核心领域:支持清洁能源领域促进电力行业深度脱碳,电力行业深度脱碳是我国双碳目标实现的基础;支持工业领域节能环保改造,促进工业领域减碳;支持碳捕集、封存与利用等碳减排技术,从碳吸收端支持双碳目标的实现。
未来,银行等金融机构应从组织管理、业务运营、风险管控等各个环节强化“绿色观念”。积极参与绿色金融;加强绿色金融培训与学习,应具备识别绿色项目、绿色企业的能力,了解环境效益测算方法;加大资金投入,或自身发展或与外部第三方机构合作开发绿色贷款相关管理系统,持续跟踪绿色贷款环境效益信息。
建议出台更多的绿色债券市场相关激励和优惠措施,发展绿色直融市场。例如,可以对投资者投资绿色债券实现减免税收的方式来鼓励绿色债券投资,以体现出“绿色”价值。再如,可以发展绿色债券担保机制。还可以为绿色债券发行人的第三方评估认证费用提供补贴,减少发行人的融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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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8日,人民银行创设推出碳减排支持工具,支持清洁能源、节能环保、碳减排技术等重点领域的发展。人民银行通过碳减排支持工具向金融机构提供低成本资金,引导金融机构在自主决策、自担风险的前提下,向碳减排重点领域内的各类企业一视同仁提供碳减排贷款,贷款利率应与同期限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大致持平。碳减排支持工具发放对象暂定为全国性金融机构,人民银行通过“先贷后借”的直达机制,对金融机构向碳减排重点领域内相关企业发放的符合条件的碳减排贷款,按贷款本金的60%提供资金支持,利率为1.75%。
人民银行确立的绿色金融发展思路是构建“五大支柱”、激活“三大功能”。“三大功能”即:充分发挥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资源配置、风险管理和市场定价,“五大支柱”即:绿色金融标准体系、金融机构监管和信息披露要求、激励约束机制、绿色金融产品和市场体系、绿色金融国际合作。本次人民银行推出碳减排支持工具就是“五大支柱”中的“激励约束机制”。此前,我们曾在报告中提出目前银行参与绿色金融面临的难点主要有两个方面:首先,资本是逐利的,绿色企业或绿色项目如果不能产生额外的收益,就会影响银行参与绿色金融的积极性;其次,商业银行在绿色企业或绿色项目的识别、拟投对象环境效益情况、未来环境效益的持续跟踪方面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成本,当前许多银行外聘第三方机构来助其构建绿色信贷系统,都是需要资金投入的。碳减排支持工具的推出,通过低成本(碳减排支持工具的资金成本为1.75%,期限1年,可展期2次,相较PSL、支农支小再贷款利率、7天逆回购利率等,碳减排支持工具的成本更低)的专项再贷款的激励措施,能够提高金融机构为碳减排提供资金支持的积极性,也能提高金融机构构建自身绿色体系的积极性。
一、为什么聚焦于清洁能源、节能环保、
碳减排技术三大领域?
目前碳减排支持工具重点支持清洁能源、节能环保和碳减排技术三个领域。
根据我们的“我国碳中和实现路径初步设计”,我国的双碳目标实现需要从碳排放端和碳吸收端共同发力。在碳排放端,根据国际能源署(IEA)公布的我国各行业碳排放数据,电力和热力生产、工业是我国碳排放两大户。2019年我国电力碳排放占比53.03%,工业占比28.10%,这个数据显示的就是我国碳排放治理的核心方向,也是碳减排的主要变革领域。因此,碳排放端最主要的逻辑是要能源结构调整,电力行业实现清洁能源化,其他重要行业电气化,再配合产业结构调整、工业节能改造等措施。在碳吸收端,一方面要发展碳捕集、封存与利用,另一方面要发挥森林、草原等碳汇的作用。
由此可见,碳减排支持工具的重点支持领域直达碳中和实现路径的核心领域:支持清洁能源领域促进电力行业深度脱碳,电力行业深度脱碳是我国双碳目标实现的基础;支持工业领域节能环保改造,促进工业领域减碳;支持碳捕集、封存与利用等碳减排技术,从碳吸收端支持双碳目标的实现。
二、金融机构需要怎么做?
为了保障碳减排支持工具的精准性和直达性,人民银行要求金融机构公开披露发放碳减排贷款的情况以及贷款带动的碳减排数量等信息。首先,在向人民银行申请碳减排支持工具时,需提供碳减排项目相关贷款的碳减排数据,并承诺对公众披露相关信息;其次,在获得碳减排支持工具支持后,需按季度向社会披露碳减排支持工具支持的碳减排领域、项目数量、贷款金额和加权平均利率以及碳减排数据等信息,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此外,在碳减排信息披露过程中,人民银行也强调了第三方专业机构的作用。金融机构自身可以通过参考市场认可的专业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及贷款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计算贷款的年度碳减排量;人民银行也将过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核查等多种方式,核实验证金融机构信息披露的真实性。
“金融机构监管和信息披露要求”也是绿色金融“五大支柱”之一。今年8月,央行发布我国首批绿色金融标准,其中之一为《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指南》,鼓励金融机构披露环境信息。此前,六省(九地)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已先行试用《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指南》,湖州、贵州等部分试验区已经实现了辖内金融机构环境信息全披露。上海在其10月份发布的《上海加快打造国际绿色金融枢纽服务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实施意见》中甚至提到“探索强制性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试点”。环境信息披露是绿色发展、绿色金融的基础设施,可以缓解绿色投融资信息不对称、优化资金配置。
未来,银行等金融机构应从组织管理、业务运营、风险管控等各个环节强化“绿色观念”。积极参与绿色金融,包括绿色贷款、发行绿色金融债券、承销绿色债券等;加强绿色金融培训与学习,应具备识别绿色项目、绿色企业的能力,了解环境效益测算方法;加大资金投入,或自身发展或与外部第三方机构合作开发绿色贷款相关管理系统,持续跟踪绿色贷款环境效益信息。
三、建议出台绿色债券市场激励
优惠政策,发展绿色直融市场
绿色信贷和绿色债券是我国绿色金融的两大重要部分,两者的规模在全球分别位列第一名和第二名。此次央行推出碳减排支持工具将促使我国绿色信贷规模进一步扩大。然而在绿色直融市场,也就是绿色债券市场,当前还缺乏更有力的激励机制。目前国内企业发行绿色债券的积极性不高,因为发行绿色债券相比一般债券没有明显的利率优势,反而还要增加第三方评估认证等额外成本,还要做更详细的环境效益相关的信息披露。另一方面,一些有意愿发行绿色债券的、处于初创期和成长期的企业(如碳捕集、封存、利用企业)由于资质太弱而无法发行,目前绿色债券发行主体的信用级别以AA+级及以上为主。
我国绿色金融发展属于典型的政策驱动,因此建议出台更多的绿色债券市场相关激励和优惠措施,发展绿色直融市场。例如,可以对投资者投资绿色债券实现减免税收的方式来鼓励绿色债券投资,以体现出“绿色”价值,“绿色”价值得以体现后,也会在一定程度上节约发行人的融资成本。再如,可以发展绿色债券担保机制,由政府性担保机构为弱资质企业发行绿色债券提供担保,通过外部增信的方式,助力这些企业顺利融资。另外,还可以为绿色债券发行人的第三方评估认证费用提供补贴,减少发行人的融资成本。
作者 I 高慧珂
部门 I 中证鹏元评级 研究发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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